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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外籍人员赴华前注意核酸检测事项
时间:2020-10-22 14:14:44 浏览次数: 来源:出国管理处 字号:[ ]

近期,经常有外籍人员因核酸检测存在问题不能顺利登机,造成旅途受阻并带来经济损失。温州市外办在此提醒,外籍人员来华临飞前,务必仔细了解出发地中国使领馆发布的核酸检测要求以及航司有关规定,结合自己的行程计划,合理安排核酸检测各个环节。

一、正确理解登机航班时间

目前,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赴华航班,均要求乘客登机前3日(72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也有部分航空公司要求48小时内)。这里的“登机前”是指直飞中国的航班,而非首个起飞不到中国的航班。例如,某乘客行程为“秘鲁-荷兰-中国”,安排检测时间应该以从荷兰起飞直达中国的航班时间为准。如该乘客在荷兰登机时间为当地时间10月7日,该乘客应持有出具日期不早于秘鲁当地时间10月4日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又例如,10月15日乘机从利马出发去法兰克福,10月16号从法兰克福直飞回国,那么登机时间为10月16日,核酸检测报告的出具时间应为秘鲁当地时间10月13日、14日、15日。

二、明确计算核酸检测有效期的起始时间

核酸检测报告上一般显示3个日期,即采样日期、报告出具日期、打印日期。目前部分驻外使领馆要求以核酸检测报告的出具时间为起始时间,赴华的最后一程航班登机时间必须在这时间开始的72小时之内。但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以核酸检测标本采样时间计算有效期,不再以报告出具时间计算。因此,赴华外籍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前,务必先通过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承运航司的信息发布平台确认所需检测报告时限,以免检测报告有效期无法覆盖赴华航班日期,导致不能成功申领健康状况声明书。

三、时刻关注核酸检测机构变化信息

部分中国驻外使领馆或承运航司会根据有关医院情况并参考院方意见,不定期对指定核酸检测机构名单进行增补或删减。这就需要赴华人员随时关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航司公布的最新指定检测机构名单,按照最新名单选择检测机构。

四、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报告上传时间

外籍人员获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核对姓名、护照号等个人信息无误后,应在第一时间将有效护照资料页、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申请人签字的健康状况声明书扫描件,发送至所在地中国使领馆指定电子邮箱。中国使领馆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盖章的健康状况声明书扫描件发还申请人,申请人自行打印并携带至机场。

由于中国使领馆需向检测机构核查报告真伪,审核需要一定时间,请务必于拿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上传检测报告。如果上传时间距离登机时间不足24小时(有些领馆规定8小时),可能会面临登机前无法通过审核的风险。

五、注意核酸检测证明格式符合要求

除了携带中国使领馆审核过的健康状况声明书,部分国家和地区,需另备好格式规范的纸质版核酸检测报告,供机场工作人员在值机和登机时查验。因此建议外籍人员从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信息发布平台查找有关核酸检测证明格式的文件,在请检测机构开具证明时注意规范化。

六、注意核酸检测后个人防护

有个别旅客在中国驻外使领馆指定或认可的机构核酸检测呈阴性,乘机赴华后经中国有关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这说明,仍不可放松核酸检测后登机前和旅途中的个人防护工作。因此,建议外籍人员在登机前继续自觉居家隔离,尽可能减少外出。如登机前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人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请更改行程,待体温正常并符合乘机要求后再重新制订赴华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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