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退出关怀版
温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温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首页 > 新闻中心 > 出国境提醒
驻塞内加尔使馆提醒在塞中国公民切勿购买或非法携带抹香鲸牙等濒危物种制品
时间:2020-10-20 14:06:19 浏览次数:126 来源:驻塞内加尔使馆 字号:[ ]

近日,两名中国公民因携带抹香鲸牙及其他大量违禁品出境被塞海关缉私部门以涉嫌走私名义拘捕并课以重罚,造成恶劣影响。

抹香鲸被列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保护物种。除持有允许进出口的证明书外,任何贸易方式或者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均属违法,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驻塞内加尔使馆郑重提醒在塞中国公民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切勿购买或非法携带抹香鲸牙等濒危物种制品进出境,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有关行为不仅严重损害国家形象,也将让个人和家庭付出沉重代价。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网站地图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温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7-88966962
浙ICP备15026615号-3 网站标识码:3303000050 技术支持:温州瑞星科技

浙公网安备 33030202001393号


该链接属站外链接,将无法使用辅助浏览工具! 是否继续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