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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旅客可使用“台胞证”入境澳门 最多逗留30日
时间:2017-04-05 00:00:00 浏览次数:256 来源:新华网 字号:[ ]

    电子台胞证样证。 王东明 摄  

  (记者刘畅)记者5日从澳门特区治安警察局获悉,为便利台湾旅客出入境,自4月10日起,台湾地区居民可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经澳门各边境站出入境。

  治安警察局统计数据显示,长期以来,澳门与台湾两地民间交往频繁,每年约有100万人次台湾旅客访澳。台湾为澳门三大旅客客源地之一。

  据了解,治安警察局将沿用原有的入境规范,对“台胞证”持用人豁免签注及入境许可,且对其是否前往内地不设限制,持用人可获批给最多30日逗留许可。新规定不影响台湾地区居民沿用原有进出澳门的旅游证件,但须注意,若交替使用不同证件进出澳门,边境站将会合并不同证件的留澳情况批给应有的逗留期。

  台湾地区居民持用“台胞证”进入澳门仅属旅游性质,期间不可申请为就学、工作或其他类别的“逗留的特别许可”,亦不可提出定居申请。入境后如有需要,持用人可申请最多90日的“逗留许可之延长”。

  治安警察局表示,目前,过半台湾旅客入境澳门后,会继续前往内地或香港。而“台胞证”早已是台湾地区居民用作出入境内地与香港的有效证件,把“台胞证”增列为进出澳门的旅游性质证件,可方便持有人使用同一证件往来澳门、香港及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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