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001008003015033/2016-0015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8-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温州市首届“十大侨爱慈善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8-31 09:55:0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 点击: 字号:[ ]

关于开展温州市首届“十大侨爱慈善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弘扬中华民族慈善美德,激发广大侨胞爱国爱乡热情,大力宣传温籍侨胞侨团“大爱无疆,善行天下”的无私精神,不断增强对家乡温州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经研究,决定在海内外组织开展温州市首届“十大侨爱慈善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评选活动于8月开展,9月11日将举行大型颁奖晚会。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温州市外侨办、温州市慈善总会

  承办单位:温州市慈善总会侨爱分会、温州日报、温州电视台经济科教频道。

  三、评选名额

  温州市首届侨爱慈善人物10名,提名奖若干名;特别荣誉奖若干名;温州市首届侨爱慈善荣誉团体2名。

  四、评选范围及条件

  热心我市慈善公益事业、积极捐资捐物,并在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温籍侨胞,不受性别、年龄、职业等限制。评选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家乡,遵纪守法;

  2、积极参加我市慈善公益活动,捐赠数额较大;

  3、慈善公益事迹感人,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力,在全社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五、评选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推荐阶段(8月上旬):在《温州日报》、温州外侨网、温州外侨微信公共平台、温州外侨微博等媒体上发布评选启事和推荐办法;发动各县(市、区)外侨办推荐提名,发动海外温籍侨胞或侨团推荐或自荐。

  (二)审核评议阶段(8月中下旬):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小组办公室对所有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推荐要求的人选提交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对推荐人选的事迹进行评审筛选,择优选取若干名候选人进行社会公示。评审小组根据公示和小组成员投票情况,确定10名为温州市首届“十大侨爱慈善人物”,提名奖视情况而定,同时投票确定温州市首届“侨爱慈善荣誉团体”2名。

  (三)总结表彰阶段(9月中旬)。9月11日,举行温州市首届“十大侨爱慈善人物”大型颁奖晚会,温州电视台经济科教频道将对颁奖晚会进行录播。《温州日报》、温州电视台经济科教频道、温州外侨网、温州外侨微信公共平台、温州外侨微博等媒体还将对当选个人和团体事迹进行专题、专栏宣传,有关媒体将对颁奖晚会实况做专题宣传报道。

  六、评审机构

  成立温州市首届“十大侨爱慈善人物”评选活动评审小组,组长:黄德康(市慈善总会),副组长:邱华萍(市外侨办),成员:许捷(市外侨办)、肖国庆(市慈善总会)和各县(市、区)外侨办主任、温州日报《天下温商》栏目负责人、温州电视台经济科教频道《天下温州人》栏目负责人。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外侨办,许捷兼办公室主任。

   

  附件:1、温州市首届“十大侨爱慈善人物”推荐表

    2、温州市首届“侨爱慈善团体奖”推荐表

   

   

温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温 州 市 慈 善 总 会

                                                   2016年8月23日


下载相关附件:温政外侨〔2016〕39号关于开展温州市首届“十大侨爱慈善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