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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33/2011-0010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06-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全国社区侨务工作会议准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3-09 19:31:23 浏览次数: 32 来源: 温州市 点击: 32 字号:[ ]

温侨〔2011〕41

温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国社区侨务工作会议准备工作的通

  各有关县(市、区)侨办:

  国务院侨办拟于今年11月召开全国社区侨务工作会议。根据《国务院侨办关于筹备召开全国社区侨务工作会议的通知》(秘行司〔201126号)和《浙江省侨办关于做好参加全国社区侨务工作会议准备的通知》(浙侨〔20113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会议目的

  此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按照中央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进一步总结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经验、推广典型,探索和谋划社区侨务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加强与各级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发挥社区侨务工作在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独特作用;遴选一批“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基地”,进一步激发和调动社区侨务工作者的积极性。

  二、开展工作调研

  各地侨办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工作调研,对当地社区侨务工作的现状、做法、问题等进行总结梳理,为切实做好新时期社区侨务工作提供经验、建言献策。调研时,要广泛接触归侨侨眷,特别是其中的生活困难群体;归侨侨眷代表性人士、空巢家庭老人等服务对象,以及社区干部。

  三、做好工作总结

  各地侨办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内容翔实、归纳精炼的社区侨务工作专项总结,并于6月20日前报送市侨办。

  四、提交宣传素材

  各地侨办要精心筛选和搜集近年来以社区侨务为平台,积极开展侨法宣传、实施“关爱工程”、“暖巢行动”、推动“双向服务”等方面的图片、视频等宣传资料。请各地提供不少于5幅的宣传图片,图片要求主题突出、有代表性,像素要达到制作展板的要求。文字和图片于627日前发至电子邮箱171755522@qq.com。视频资料请刻录光盘后报送市侨办。

  五、推荐示范基地

  各地侨办要推选1家单位,参与“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基地”评选。市侨办将综合各地上报的情况,遴选出候选单位上报省侨办。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联系人:刘健晓电话:88965799  传真:88967017

主题词:侨务社区 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20116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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