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出国境提醒
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人员来华可享签证便利
时间:2021-03-23 16:55:34 浏览次数: 来源:出国管理处 字号:[ ]

近日,我国多个驻外使领馆发布《对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人员来华提供有关便利的通知》,自2021年3月15日起,对已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并持有疫苗接种证明的签证申请人员提供以下签证便利:

一、来华从事各领域必要复工复产活动的人员及其家属,可按照疫情前要求准备材料并递交申请。

二、因“紧急人道主义需要”来华的中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来华事由为家庭团聚、赡养、探亲、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的,可递交相关材料申请签证。

三、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可凭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及中国国内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申请办理商贸类(M字)签证。

在签证申请国不能接种中国生产疫苗,但在其他国家接种了中国生产疫苗并持有接种证明的,亦适用上述便利政策。

详细规定请以各驻外使领馆公布的信息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中方关于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须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乘机的要求不变。有关人员入境后还需遵守中方关于隔离观察的相关规定。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