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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解答
发布日期:2020-07-15 18:00:06 来源:市外事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7月22日上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行风办负责人、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和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言人介绍《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国日报记者】近年来我国口岸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跨境贸易便利度明显提升。请问,海关在促进通关便利化、进一步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方面作了哪些工作?谢谢。

【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党英杰】谢谢你的提问。正像您刚才说的,近些年来,在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方面,确实有明显的提升。正好借今天这个宝贵的机会,我要多作一些介绍。

第一,大力压缩货物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

通过深化海关业务改革,完善容错机制,不断推广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从今年1月1日开始,海关又在全国推广实施了进口货物“两步申报”试点改革。截至6月30日,采用“两步申报”的企业已经达到4321家,报关单平均通关时间28小时,比平均整体通关时间要少。在天津、深圳等一些沿海港口符合条件的监管区域内,试点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

积极开展关税保证保险改革。2018年11月,这项改革试点开展以来,到目前为止一共有3185家企业参与。跟试点初期相比,目前关税保证保险占担保放行报关单的比例已经提高了28个百分点,在保证税收安全的同时降低了企业的担保费用,同时也提升了通关效率。

不断优化大宗商品通关流程。对进口铁矿石等低风险矿产品实施“先验放、后检测”的检验监管模式改革,将进口棉花和铁矿石品质检验由逐批实验室检测调整为依企业申请实施。以棉花为例,新措施实施之后,平均通关时间缩短到半天。

加强跟境外海关开展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目前,中国海关已与15个经济体的4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AEO互认合作协定,其中包括18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认国家和地区的数量居全球第一。我国AEO企业在境外享受互认便利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前一段进行了一个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80%的企业感到在境外通关速度加快了,超过50%的企业通关时间在5小时之内,超过70%的企业在国外海关的货物查验率是降低的。

今年以来,针对全球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海关加强了进出口货物的口岸通关时间监测,尽可能减少疫情对整体通关时间影响。6月份,我们监测全国进口整体通关时间是39.66小时,出口整体通关时间是2.28小时,比2017年分别压缩59%和81%。

第二,着力提升口岸通关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推广应用新一代通关系统H2018,实现关检业务深度融合,在全国口岸大力推广H986、CT等机检设备安装使用,扩大智能审图应用范围,增加智能审图商品识别品种,进一步提高查验效率。

推广新一代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实现税费秒级缴纳、税单流转全程无纸化。支持开展原产地证书、《海关专用缴款书》企业自助打印功能线上应用并全面推广。目前,自贸协定电子联网数量已经达到12个,自助打印原产地证书扩围到16种,自助打印率从2019年的36%提升到目前的55.7%。扩大与国外官方机构检验检疫电子证书的联网核查,与荷兰等具备条件的国家实施证书无纸化。推动海运提单换提货单无纸化,企业在报关环节不再提交纸质海运提单或提货单,减少单证流转环节和时间。

第三,大力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和随附单据。

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将进出口环节原有的86种监管证件精简到目前的44种,除4种因安全保密需要不能联网之外,其他40种监管证件全部实现了联网核查。全面推广电子报关委托,免予企业在进出口申报环节提交发票、装箱单等随附单据。对于办理业务需验核纸质材料的,允许先提交电子文档后再补充提交纸质材料。

取消了118项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对涉及3C认证的进口汽车零配件,直接采信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原则上不再实施抽样检测。大家知道中欧班列最近发展特别快,对符合条件的中欧班列仓单允许企业归并报关。以满洲里海关为例,截至到6月30日,该关办理进境仓单归并2695票,出境仓单归并2175票。据初步估算,可以减少企业报关次数近40%。

第四,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促进外贸稳增长。

主动应对疫情影响,先后出台了外贸稳增长10条措施,制定了50条具体任务清单等一揽子政策措施,简化通关作业流程,降低企业通关费用和内销成本,缓解企业经营困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的畅通运转。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会同口岸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依靠改革进一步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着力破解企业通关中遇到的“堵点”和“痛点”,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进一步为企业减负增效,增强企业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经济日报记者】我们注意到,此次的《实施意见》也提出了推行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我们发现最近其实各地在这方面有不少具体的改革举措,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在这方面还有哪些具体打算?谢谢。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 杨红灿】刚才我介绍了关于“准入不准营”,实际上这也涉及到这样一些问题,感谢你的提问,感谢你的关注。

我介绍一下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工作。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围绕着解决群众经商创业的难点痛点,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先后实施了一系列准入和监管制度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刚才我已经介绍了有关措施,这里就不再重复。

今年上半年,虽然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但是我们国家日均新设企业的数量仍然保持在2万户左右,应该说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在释放创业创新热情、激发市场活力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同,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从四个方面推进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

一是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到今年年底以前,各省份全部开通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4个工作日以内或更少。

二是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对不适宜字词的分析和识别能力,丰富告知提示内容,探索“企业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近似名称”人工干预,加强对知名企业名称字号的保护,建立名称争议处理机制。

三是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化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应用;及时总结推广企业电子印章应用的典型经验做法。

四是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指导各地进一步释放经营场所资源,尽快建立完善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疫情期间从事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业个体经营者,进一步拓宽其活动的场所和时间,依法予以豁免登记。同时,支持各地在省级人民政府统筹下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谢谢。


【国新办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 胡凯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有关方面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际先进,出台一系列实打实的改革举措,推动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中国连续两年被世界银行评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个经济体之一。特别是今年1月1日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进一步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了法治化轨道。与此同时,我国营商环境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对此,国务院办公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注重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的要求,围绕稳住和支持市场主体,新研究提出一批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起草形成了这个《实施意见》,这个《实施意见》已于近日正式印发,新华社昨天已经公布,昨晚的新闻联播大家已经看到了。

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制定出台《实施意见》,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按照“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在落实好已部署的财政、社保、金融等规模性纾困政策的同时,注重用改革的办法,进一步破除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堵点”“痛点”,更大激发市场活力。二是创新推出更多实招硬招,按照精准有效、务实管用的思路,新提出一批小切口、受益面广的改革举措,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三是及时将疫情防控期间主动服务企业的好做法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兼顾当前和长远。既注重企业眼下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又着眼于打破制约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给市场主体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

《实施意见》共包括6方面20条举措,提出了66项具体的改革事项,涉及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等方面。同时,《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抓落实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将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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