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退出关怀版
温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温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001008003015033/2014-0014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12-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批准温州市艺术学校为温州市华文教育基地的通知
时间:2014-12-31 14:19:40 浏览次数: 44 来源: 温州市 点击: 44 字号:[ ]

关于批准温州市艺术学校为温州市

华文教育基地的通知

各县(市、区)侨办、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华文教育基地申报条件的具体要求,经对候选单位进行考察和审核,批准温州市艺术学校(第七中学)为第五批温州市华文教育基地。

希望温州市艺术学校(第七中学),认真履行华文教育基地的职责,充分利用本单位资源,努力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向世界传播中华文化,共同推进我市海外华文教育工作的开展。

温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温州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12日 

网站地图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温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7-88966962
浙ICP备15026615号-3 网站标识码:3303000050 技术支持:温州瑞星科技

浙公网安备 33030202001393号


该链接属站外链接,将无法使用辅助浏览工具! 是否继续访问?